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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1第六届中国全面小康论坛》上的发言

 

       亚洲院士、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陆徳   2011年12月11日于成都.

各位领导和学者、专家们好!

当前,我们处在世界金融危机的“后危机期”,又面临欧洲“主权债务危机”和美国经济不振的国际环境,中国经济必受影响;而中国的内部环境是要经济转型、结构调整,势必要扭转传统投资拉动的“粗放式”发展模式。这时,一些领导和学者又发表观点,认为“城镇化建设”是在如此环境下拉动我国GDP的“最有发展潛力”的一项举措,是张王牌,并要在2030年达到“城镇化率”65%的宏伟目标。

我不反对“城镇化”,它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但“城镇化”发展不能照抄,要符合中国的国情和国力。我反对的,是城市化建设“以GDP为核心”的发展模式。

我国这样的教训,难道还少吗?!

 

  • GDP为核心的“城市化”建设,对乡镇和农村不是去“反哺”,而是在侵占和掠夺

     2000年以来开始的大规模的“城市化”建设,中央強调的是“城乡统筹发展”、“城乡一体化建设”;強调的是要“反哺”乡镇,即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多予少取。但在实施过程中,虽不时有些“反哺”的报导,但多数地方不是在反哺而是在“反抽”乡镇的资源和生产要素,造成在“城市化”过程中,不仅没有缩小城乡的差距,反而使差距越拉越大了。

     以下,用两组宏观的数据来说明总趋势:

     数据1“城乡收入比”,2000年后差距被迅速拉大至世界第一:

        1978—1980年:2.5—2.6倍;

        20世纪80年代:降为1.8—2.3倍(由于“联产承包制”,农村开始富裕起来,城乡差距日趋被缩小);

        20世纪90年代:又超过了70年代未的城乡收入差距;

        尤其是2000年以后开始大规模“城市化”建设):

                    2001年:2.90倍;

                    2002年:3.11倍;

                    2003年:3.26倍;

                    2004年:3.21倍;

                    2005年:3.22倍;

                    2006年:3.28倍;

                    2007年:3.33倍;

                    2008年:3.31倍;

                    2009年:3.33倍;

                    2010年:3.23倍。

     “城乡收入比”是国际通用的衡量城乡间差距的重要经济参数。2005年国际劳工组织数据显示:绝大多数国家的城乡人均收入比都小于1.6倍,只有3个国家超过2倍,其中包括中国。2010年,我国中国社科院《中国城市发展报告No4—聚焦民生》报告显示:中国城乡收入差距已达3.23倍,成为世界上城乡收入差距最大的国家。

     数据2农村实地调查:

        2011年12月出版的《中国农村咨政报告》,对农村的贫富差距作了调查。报告认为:在农村,农民的贫富差距明显;并且,有47.1%即接近半数的农民认为:贫富差距还有继续扩大的趋势。

 

     从以上两组宏观数据可以看出,虽中央強调的是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是城市对乡镇的反哺,但在大局和总体走势上却是个相反的结果。多数地方的城镇化建设,为了推动GDP、为了政绩,多是把资源集中投放到城市化建设中,不是去“反哺”,而是去侵占和掠夺乡鎮资源,集中配置到城市;而且,公共服务财政,主要流向大中城市;近几年地方财政债务平台的支出,也主要流向大中城市;大部份的土地收入,也是主要使用在城市,等等。结果,“反哺”成了小恩小惠,它终归扭转不了城乡差距越来越大的走势和格局。

二、GDP为核心的“城市化”建设,在“城乡二元化”不均衡结构上,又迅速形成了一种“城市二元化”的不均衡结构
     在“城市化率”问题上,我国很奇怪,出现了不同的“城市化率”的数据,当前最有影响的是3个:即33%、46.59%、49.68%。其数据差之大,涉及到有1.8亿至2.2亿的农村进城人口不是真正的城市人口问题。

     今年5月公布的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去年(2010年)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66557万人,占总人口的49.6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67415万人,占总人口的50.32%。而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去年9月公布的《中国发展报告2010》又指出:按城镇非农人口与总人口之比计算出的城市化率数据,与国家统计局的按全国城镇人口与总人口之比计算出的数据相比,2006-2009年两者之差分别为11.37、11.97、12.4和12.83个百分点,每年涉及人口在1.60亿左右。2010年中国城市化率是46.59%,而城镇户籍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只有约33%。这意味着有13.6个百分点之差,即有1.8亿左右人口虽然是离开农村进入了城市,但并未真正融入城市社会,他们没有城镇户口,并且没有享受到城镇居民的正常待遇。他们虽已经离开乡村到城市就业和生活,但他们在劳动报酬、子女教育、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等许多方面,并不能与城市居民享有同等的待遇,在政治上也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权利。而如果按最新的第6次人口普查的“城市化率49.68%”比较,则差值更是高达16.68个百分点,即意味着有2.2亿多由农村进城的“半城市化人口”,需要解决一系列问题!

这“33%”和“16.68%”是种什么概念?它表明在城市中有33.5%即有三成多的市民是一种“半市民”状态!有的学者称这种“城市化”状况为“半城市化”,并称中国这十几年大搞以GDP为核心的“城市化”,导致了中国“半城市化”的现象十分严重。我以为,叫“城市二元化”可能更为贴切些,它可以和原有的“城乡二元化”中的这个“二元化”配对相称。难道在城市中有总量三成多享受不到城市政治地位和福利的庞大的社会群居体,还构不成“城市二元化”的人口结构和社会问题吗?!

据有关调查材料显示,全国人口中有约1/3人口是“进城农民工和离土不离乡的农民工及其家屬”。“从发生社会矛盾和问题的角度分析,2/3的(社会)矛盾产生在这类人群里。”:2008年公安立案的刑事案件488.5万起,其中盗窃、诈骗、抢劫三项侵财案占80.85%。此其中的70%以上是发生在城乡结合部,其中抓获的犯罪人中70%以上是流动人员,在这犯罪的流动人员中70%以上是农民工。而且,那些被掠财的受害人中70%以上也是农民工。是个典型的“四个70%以上”!

资料显示:2010年我国发生的“群体事件”达10万起;据温家宝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披露:2010年全国“公共安全支出”(维稳等费用开支)已远超国防军费支出!

有调査资料显示:从收入结构来分析,“城市家庭月收入不足7000元的即为(城市)贫民”。而绝大多数的“半市民”群体,是屬於“城市贫民”!

上世纪,“世界城市化进程”中大规模的高速发展,给许多发展中国家帶来了“城市贫民窟”问题,迟迟不能解决。我们当前不叫“城市贫民窟”问题,我们是称“半市民化”问题。

所以,以GDP为核心的、高速而不顾社会质量和社会效益的大规模“城市化”建设,不是“反哺”,而是在侵占和掠夺农村公共资源配置,结果不仅设有解决“城乡二元化”的问题,反而在“城市化”快速发展中,又派生出了“城市二元化”的问题,使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更加不均衡。

《2008年中国城市化率调查报告》称,按城镇非农人口与总人口之比计算出的数据显示,截至2008年,中国城市化率为33.28%,预计到2030年中国城市化率将达到65%,因此,每年平均至少有2000万农村人口将变为城市人口。也就是说,到2030年,还要基本再解决4亿农民工及其家屬的进城和落户问题。

在这里,我提出几个问题请考虑:

据有关调查显示,中国当前农民工市民化的平均成本在10万元人民币左右(不计算以后的通胀影响),从“十二五”开始,用20年时间解决中国的“半城市化”问题,并使中国城市化率在2030年达到65%,这意味着中国每年为解决2000万农民工市民化要投入2万亿元,意味着中国到2030年为农民转市民要总共投入40万亿成本。这是一笔庞大的成本和财政开支!请问:我们财政的支付能力如何?

就业问题?据人保部的相关数据称:“中国每年城镇需要安排的劳动力(待就业)有2400万,实际上能夠安排的为1200万。其中原城镇(人口)每年新増约1500万劳动力,同时每年还有约800万到900万的农村富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就业”。现在,每年将要真正进城的农村劳力将超过2000多万,再加上原城镇人口中毎年要新増的1500万劳动力,即每年的待就业总量就増加到约3500万人,这将是屈屈“1200万就业安排”(能力)的3倍之多。请问:如何去妥善安置解决?!

“城市病”问题?现在许多城市,特别是一线大中城市,由于我国人均资源匮乏,且大规模的城市化建设是在上世纪90年代后才兴起,城市基础建设和公共设施的承压力还很脆弱,人口的大规模无序流入,造成了严重的“城市病问题”。

以北京为例:

    ·2009年户籍人口中60岁以上者比例高达18.3%,北京已提前进入“老龄社会”。预计2020年户籍人口老龄化程度将达29%;

        ·98%的能源要靠外地调入;

        ·近1/3的用水要靠消耗水库库容和超采地下水供应;

        ·在全国113个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中,北京被排倒数第6;

        ·交通:六环内日出行达3500万人次,拥挤不堪;

        ·汽车:汽车达530万辆,每天的高峰期长达6小时之多,拥堵不堪,且汽車尾气全已成北京重要污染源;

        ·教育:教育资源的40%要用于对外来子女义务教育上;

        ·治安:9成的犯罪系流动人口所涉案。

      这就是首都北京当前的状况,“城市病”问题严重。700多万“半城市人”的涌入,已使首都生态、能源、资源、交通、政府财政的承载能力重不堪言。而随后的10年,按<北京规划>又将再涌进600万流动人口。即再増加1300万新城市人口和面对29%(注:未计算新増1300万新城市人口中的老龄人口)的老龄化社会问题,压力可想而知。

故考虑如何提高“城市化率”的同时,还要考虑到城市的生态和资源的“承载力”,缺一不可。据住建部的调查显示:一个城市居民消耗的能源,相当于3个农民的消耗量。一味地強琱“加大城市建设”、“加快农民进城”,不考虑城市的承载和消化能力,则只会去加大这种不平衡,使之向恶性发展,而不是缓解和消除它。

等等。

我至今还没有看到过一份好的<预测>和<规划>,能说明和解释它是怎样去全面统筹、解决好上述问题;是怎样在解决“城乡二元结构”的同时亦解决了“城市二元化”的问题的。都是各组指标各说各的调,但问题一综合起来就各种数据都打起架来,算不均衡。

、以科学发展观为主导,破除唯GDP论的发展模式

我不同意当前大搞什么“城市化建设高潮”,我主张应该“分步、梯次、渐进发展”。

我提出三方面的思考,意在转変和更新其理念:

规划:大城市应打破行政壁垒和地辖概念,(主要)从“经济(或区域)一体化”的思路,对大、中、小城市及乡镇之间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体系、产业布局等要素,从统一规划和科学角度进行布局。使得中、小城市及乡镇之间与大城市形成层级(梯次)式的功能配套。

资源配置: 将公共资源统筹协调地配置于不同层阶的城镇发展。可考虑优先将国家资源的配置适当向中小城市(镇)倾斜、反哺。我国的城乡差距太大了,不适应经济的持续发展和转型。

人流:则要树立“分流”的新理念。施实大、中、小城市及乡镇之间的层级式的合理的资源配置和功能配套。条件好了,农民们就不会都涌向大城市了,也有许多会“离土不离乡”,留在乡镇,就象国外的小乡镇,什么都不缺,他们不愿隨意迁移。使进城农民分流进入大、中、小城市及乡镇,以減轻人口、就业、财政、“城市病”等压力。即搞“城市化”,完成65%的指标,又減轻了各种压力,減少了社会矛盾。

我们的官员和学者要清楚,在不到20年的时间内,又要再让4亿多的农民变成真正市民,这是不能拿任何一个外国模式就可以照抄的,必须摸索出一条适合中国的发展之路。以往的教训,太深刻了。当前这种以GDP为核心的“城市化”模式不可持续,必须要破除!

在今后10~20年期间,应注重加速中小、卫星城市、镇、乡的建设,大量就地去解决就业问题,分层阶地减轻大中城市压力,使一部份农民“离土不离乡”,採取“两条腿走路”。

用这样的一种“两条腿走路”的规划思想和新理念,是否可以降低其“城市化”建设的“改革成本”呢?

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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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德

陆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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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2年6月生于延安,陆定一同志的长子。就读于哈军工和清华大学,毕业于清华大学无线电系电子技术专业。1967年至1973年,受“四人帮”迫害,被关押6年。曾任国家开发银行信息中心主任(局长)、金融机关党委委员。2002年6月,被国务院授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006年2月,被授予“亚洲院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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