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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初期,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生产力得到解放,农民生活提高,又促进了社队企业的发展。但当时中央政策并不允许,认为这是“扰乱经济秩序”,是“长途贩运”,是“投机倒把”,“抢占国家资源”,是“地下工厂”,被受到打击,视为“违法行为”。有一位领导同志,甚至主张把社队企业一下子砍掉百分之五十到七十。1981年,河北省一夜间就抓捕200多位企业家,包括马胜利。父亲这年视察工作到家乡,得知家乡无锡两位企业家也上吊自杀了。他拍案而起,给总书记胡耀邦同志写信,表示家乡人均仅有四分地,不扶植农村企业就富裕不起来,并表示我们不能仿效资本主义初期让农民大量破产的经济发展模式,而应大力发展农村企业,使农民“离土不离乡”。他在信中并明确提出:“谁打击社队企业,谁就是打击农民”的政治理念!又是他敢于第一个站出来,对当时的相关政策提出了质疑,为民请愿,而不怕得罪中央的一些同志。胡耀邦总书记十分重视,并批转印发给1982年上半年出席“全国经济工作会议”的代表(当然,会上引起一片哗然)。终于,三年之后,1984年中央发布了新的农村政策,为社队企业(后称“乡镇企业”)正名,终于第一次把“支持和扶植农村乡镇企业”写上了中央文件。以后每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明确提出要支持乡镇企业发展。从此,江苏的乡镇企业以每年47%的速度增长,许多家乡的企业家见到父亲,都激动得跪下,说:“是您老救了我们全家”。中央下达了支持乡镇企业的文件,看到乡镇企业的蓬勃发展,我们大家都很高兴,但也为这几年父亲所受的压力感到心痛,而父亲却含笑着对我说:“这种事,总是需要有人先提出来的呀!”

当前,民营经济占全国GDP的比重已达65%以上,解决全国就业人口的75%,其中乡镇企业吸纳了农村1/3以上的劳动力,已成为我国经济建设中一支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

我的父亲陆定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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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德

陆德

41篇文章 10年前更新

1942年6月生于延安,陆定一同志的长子。就读于哈军工和清华大学,毕业于清华大学无线电系电子技术专业。1967年至1973年,受“四人帮”迫害,被关押6年。曾任国家开发银行信息中心主任(局长)、金融机关党委委员。2002年6月,被国务院授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006年2月,被授予“亚洲院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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